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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人民政府网《县长信箱》写信须知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结合工作职责,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向您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一、信件受理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网上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三)原则上应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经办人员对选择为不公开信件的来信人的信息会予以严格保密。

(四)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需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六)提交信件成功后,“县长信箱”受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在当日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获得一个信件查询码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县长信箱”页面的“受理查询”栏输入这个号码,了解信件办理流程和答复意见。

(七) 一般信件处理的时限为七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做出答复。

二、受理范围

(一)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城镇建设、城市管理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对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六)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理

三、不受理的信件

(一)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二)对党群部门、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法院、检察院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三)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四)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五)对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

(六)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重复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