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汶上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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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汶上县人民法院委托济宁虎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聘用制书记员,派遣至汶上县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30名,其中男20名,女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2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口吃、重听,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学(法律)、计算机(信息化)、中文专业优先录用; 6、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机打每分钟60字以上,能熟练进行电脑文档编辑。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20日,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人员到济宁虎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提交①报名登记表1份(当场填写);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③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p:/ wwwchsi.com.cn/下载打印);⑤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⑥有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当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校允许先行就业的由学校出具学历教育证明,并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考务费100元。 报名地点:汶上县礼佛大道南端。 (二)考试。总分100分,分专业技能考试、基础知识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1、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中文录入水平,输入法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考生自备。考试形式为机打。 2、基础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专业技能考试和基础理论考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生技能考试机打速度达不到招聘条件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不再核算其技能理论总成绩;根据技能理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和举止仪表、形象气质情况。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技能理论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根据报考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原因致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由汶上县人民法院和济宁虎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到拟招聘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对其是否受过刑事或党纪政纪处分进行政审。拟聘用人员需提交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因政审不合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最终有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用工管理模式及工资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后与济宁虎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由济宁虎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至汶上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工资执行汶上县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法院提供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聘用人员法定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聘用人员应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调剂。 六、招考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考生要严格遵守考选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公告由济宁虎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37-7937314 18053761300 魏经理 18053761306 孙主任 监督电话:0537-7285568 723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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